《桂林市旅游市場秩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景區、度假區、星級飯店、廣西山水酒店、等級民宿負責人開展《條例》學習宣傳貫徹培訓,通過講法、釋法,提高行業規范運營能力,助力桂林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培訓會上,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有關負責人講解了《條例》重點內容,同時突出實操性,對從業者普遍關注的電子行程單使用、旅游服務合同必備條款與簽訂、違法經營的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
據了解,《條例》共有五章四十二條,明確禁止“不合理低價游”、景區景點經營者實施影響旅游者游覽體驗等行為,并對導游執業行為、強化價格監管、明確新興業態監管職責等進行了規范,為桂林世界級旅游城市建設提供了法治支撐。
自《條例》發布以來,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已經對全市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執法隊員開展了整體培訓。桂林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先后赴全市多家重點旅行社開展普法宣傳。
桂林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說:“接下來,我們還將針對全市旅行社負責人、景區管理人員、導游等重點群體,分領域、分批次開展《條例》專題培訓,通過案例教學、現場答疑等形式,提升行業人員依法經營、規范服務的意識與能力?!?/p>

